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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11/2009 珍惜生命5月11日 晚 23:15 今天接踵而至的消息,又一次让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脆弱。 当我第一次听到杭州富家子撞死浙大学生的时候,我没有什么惊讶,就好像这件事只是每天法制新闻中一起不幸的遭遇而已。然而,当我看到新闻,死者谭某,是02级浙大信电专业的学生的时候,我被惊呆了。这个26岁的男孩,就是2002年10月,和我一起进入紫金港的第一批学生,我们就在同一个学园生活,他的宿舍就在我宿舍楼的隔壁,或许这个不幸的孩子,曾经多少次就和我擦肩而过… 记得看到过这样一篇文章,“一个人的生命值多少钱?”“ 两万!”,内容也是一起交通肇事,但是责任的一方是遇害者。结果,遇害者家属获赔2万元。 不同的是,这次责任在于这位富家子,我们这位杀人凶手到底会受到什么惩罚呢? “…根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,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…”, 三年! 一条20多岁的命,用三年牢狱就可以换来了?! 照这个理论,如果我活到六十岁退休的话,现在开始算,我退休之前可以抵10几条人命。 GOD! 这样的法律怎么能警示后人? 怎么能从伤痛中吸取教训? 怎么能抚慰受害者家属的心灵? 又怎能对得起亡者的灵魂? 在呼吁严惩肇事者的同时,我也希望,我们的法律在讲理的同时,也要有情在里面。我不是希望看到处死肇事者才能解恨的结果,至少,要对遇难者家属有个像样的交代。 我为我这位同期校友的不幸感到悲伤。 伤痛之余,我只有扼腕叹息,死亡就是这样不期而至,当我自觉生活美好,无忧无虑的时候,我曾不畏死亡,或者蔑视死亡,我觉得生命的使命在于开始和终结。但是,当真正死亡降临在周遭的时候,我又如此的茫然。 我们每天都有在抱怨生活的点点滴滴,但是,当你彻底离开那些抱怨的时候,在生命终结的那一瞬间的时候,有多少人是心甘情愿的呢?有多少人做好了准备呢? 就像南京!南京!里的一句台词:“活着,多好!”。 还有几分钟,5.12纪念一周年的日子就要来了,我为在这一年里不幸的人们,默哀!
p.s. H1N1病毒已确诊一例,北京接触者144人,集中在朝阳和海淀,请大家珍惜生命,为了自己,也为身边爱你和你爱的人! Comments (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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